体检_常规体检

注意今年高考体检即将开始,注意啥,看

发布时间:2025/3/2 11:33:22   点击数:
3月10日,记者从省考试院获悉,根据年我省高考工作时间安排,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将于近日开始,并在3月底前结束。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高职院校单独测试及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未经体检的考生,高校可不予录取,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3月底前,具体时间由各市州根据情况另行通知。医院由县(区)招生委员会医院医院承担。具体由各市州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检查前,提醒考生注意在体检过程中体检医生对本人各项体检结论或意见;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在体检表背面相应位置签字确认。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级招办申请复检,逾期不再受理。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签字,如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检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市(州)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最终裁定。残疾考生可申请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填写《残疾人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县(市、区)招办会将《甘肃省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招办提出复议申请。来源:西部商报编辑:静宁县网信办/杨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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