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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组织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将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并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择优确定了拟录取名单(附件1)。
一、拟录取人数及名单
各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人数见下表:
类别
招生专业
拟录取人数
学
术
型
财政学(不含少骨计划)
20
会计学(不含信息化和少骨计划)
11
会计信息化
9
财政学少骨计划
2
会计学少骨计划
1
专
业
型
会计全日制(不含少骨计划)
16
会计非全日制
30
审计(不含少骨计划)
22
税务(不含少骨计划)
26
会计全日制少骨计划
8
审计少骨计划
6
税务少骨计划
1
注:由于会计信息化复试合格人数为9人,比招生计划数少1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本院将这1个招生名额调配给会计学(不含信息化方向),因此会计学(不含信息化方向)的拟录取人数为11人。
拟录取名单(附件1)自今日起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调剂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中的调剂考生须在3月28日12时之前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的拟录取者,本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根据《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并进入复试的会计全日制考生,如果未被会计全日制拟录取,在考生本人自愿且复试合格(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及格)的前提下,可直接调剂至本院会计非全日制拟录取。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8日12时之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程序填写调剂申请及进行相关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者,本院不予录取。
3.根据本次会计非全日制调剂结果,本院将综合判断是否进行第二次调剂,请有意向的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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