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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财科所考研复试结果公示附财政

发布时间:2021-2-26 22:07:22   点击数:
年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财科所)考研录取分数线

各位考生:

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及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院组织了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将各专业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并经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择优确定了拟录取名单(附件1)。

一、拟录取人数及名单

各专业拟录取的考生人数见下表:

类别

招生专业

拟录取人数

财政学(不含少骨计划)

20

会计学(不含信息化和少骨计划)

11

会计信息化

9

财政学少骨计划

2

会计学少骨计划

1

会计全日制(不含少骨计划)

16

会计非全日制

30

审计(不含少骨计划)

22

税务(不含少骨计划)

26

会计全日制少骨计划

8

审计少骨计划

6

税务少骨计划

1

注:由于会计信息化复试合格人数为9人,比招生计划数少1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本院将这1个招生名额调配给会计学(不含信息化方向),因此会计学(不含信息化方向)的拟录取人数为11人。

拟录取名单(附件1)自今日起在本院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二、调剂注意事项

1.拟录取名单中的调剂考生须在3月28日12时之前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的拟录取者,本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根据《复试及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第一志愿报考本院并进入复试的会计全日制考生,如果未被会计全日制拟录取,在考生本人自愿且复试合格(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及格)的前提下,可直接调剂至本院会计非全日制拟录取。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8日12时之前自行登录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按程序填写调剂申请及进行相关确认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剂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相关操作者,本院不予录取。

3.根据本次会计非全日制调剂结果,本院将综合判断是否进行第二次调剂,请有意向的考生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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