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体检_常规体检 >> 体检程序 >> 医院体检中心于3月31日正式复工
恢复正常体检工作后,体检中心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部门关于疫情的通报及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保证体检客户的安全,请前来体检的客户遵守以下规定:
1、体检中心实行预约制体检,请体检客户提前3天电话预约体检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预约时间前来体检。
2、体检中心不提供与疫情相关的体检或证明。
3、进入体检区域前请扫码进行14天内行程查询,主动接受体温测试,如实回答预检分诊台工作人员关于流行病学史或临床症状的问询并签署承诺书,未经预检或异常人员,不可进入体检中心。
4、团体体检人员,须经单位先行排查,提供团检疫情排查承诺书。进入体检区域前主动接受体温测试。
5、流量限制:为防护安全考虑,严控同一时段内体检人数。不建议邀伴聚集来体检,如特殊需要,每位体检客户仅限一位家属陪同。且人与人之间请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
6、所有进入体检中心的体检者请全程自觉戴好口罩。
7、暂停部分项目:肺功能测定、C14呼气试验等。
以上所述事宜,意在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敬请广大体检客户理解!
温馨提示:
若您有以下情况之一,请暂缓前来体检:
1、3天内发热(体温≥37.3℃)2、隔离期未满14天京外、海外来京人员。3、本人或家属体检当日前14天内有在湖北省、海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4、本人或家属体检当日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省、海外疫情严重国家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5、本人或家属体检当日前14天内有接触已确诊病毒检测阳性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6、本人或家属身边有聚集性发病(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者。7、本人或家属存在干咳、咽痛、咳嗽、发热、头痛、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结膜炎等不适症状。医院体检中心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体检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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