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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公平”是签证和移民案件审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原则。程序公平的适用原则是由无数案例堆积起来的,体检是其中比较常见、也比较让人关心的话题。
做超级签证、留学签证、工作签证,和申请任何类别的移民,用CIC的话说,“在加拿大停留超过6个月以上”就需要体检了。只是什么样的体检能过,什么样的不能过,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体检不能过”的情况,适用于移民法IRPA38条:
我们先看(1)(a)和(1)(b)说的是对加拿大公共卫生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比如严重的传染病,这种比较少。大部分体检有问题都是引用38(1)(c)拒签的。
再看(2),说的是什么样的人例外(1)(c),答案很明确,团聚类别、难民和受保护的人例外,所以这些类别的人即使体检有问题也不用担心。那么经济类(包括投资移民、技术移民、省提名移民等)和各种签证都没有例外。
最后再看(1)(c),也就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会对加拿大的卫生或公共服务造成较大的负担”。我们把这句话单独列出来:mightreasonablybeexpectedtocauseexcessivedemandonhealthorsocialservices。这句话里的每个单词都引发过无数争议,也产生了无数案例。
什么样的负担能够算上“excessivedemand”呢?这是被量化的,每年都会稍微涨一些,年12月1号的最新标准,是每年超过$6,加币的负担,算的上是较大的负担。那么签证官根据申请人得的什么病,找相关的医生和社会机构一算,得出申请人一年会对加拿大造成多少钱的负担,没超就过签,超过了就拒签,不就可以了么?还不可以!在这里程序公平的重要性就出来了,签证官必须要给申请人一个解释的机会。程序公平,就是签证官要给申请人一个解释的机会,让申请人打消签证官的顾虑。这封信通常叫做ProceduralFairnessLetter(PFL)。对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程序公平必须要体现。如果你哪天因为体检被拒签了,却没有收到过PFL,上诉是一定能赢的。那么要如何回复PFL呢?请持续北京治疗白癜风医院在哪北京市那家医院治白癜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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