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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
目前,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共计10大类种,包括: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二、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三、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四、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职业病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
怀疑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到当地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
▲如检查结果为疑似职业病,应向当地取得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诊断时,应向用人单位索取相关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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